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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8节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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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道,算是给黄大志一个定心丸。

黄大志在县里工作,这结了婚,自然得在县里买房,他现在住的地方,一个人将就还行,新婚夫妻住着,就有些不好了。

“好。”黄大志咧嘴笑着,的确安心了不少。

两人又聊了几句,就分开了,黄大志回去继续工作,高明程也得回去了。

在回去的路上,高明程看到有人挑着担子在卖豆腐脑,于是买了一大份,那卖豆腐脑的人麻利的用塑料袋装好,然后又打开一个桶盖,用勺子从里面舀了两勺辣椒水淋在豆腐脑上。

这辣椒水是用辣椒粉、香葱和酱油熬制的,香辣的口感,拌在豆腐脑里,能增添风味。

当然了,那桶子里还放着一小罐的白砂糖,但只有在顾客要求放白砂糖时,商贩才会舀上那么一小勺。

不过他们这儿的人,很能吃辣,除了小孩,很少有人要求放糖。

给了钱后,高明程拎着东西快步走回去,但一路上都在思索着。

现在做小本生意的人越来越多的,别看这种吃食看似简单,卖一份的钱也不多,但是生意好时,一个月赚的钱,比工人的工资还要高呢。

更别说这两年很多工厂都会陷入三角债,然后濒临破产,连工资都发不出来。

所以,高明程琢磨着该带高壮到县里来做事了。

之前没喊高壮,是因为他和何秀曼结婚后,何秀曼很快就怀孕了,这个时候,他是万万不能喊高壮出门的,不然留下家里一老一孕妇,这如何能安心?

现在孩子生出来了,把高壮带到县里去做小生意,那也没关系了。

至于做什么生意,他是打算做吃食,民以食为天嘛,只要吃食做的好,就不愁没生意,且这个生意投入的本钱也不多。

但具体做什么,还得看高壮的想法了。

他决定这次回村,就找高壮说一说,如果高壮愿意,那么赶在春耕之前,把家里的地租给别人种,一年够交公粮就行。

外面的天地广阔,赚钱的路子更是多不胜数,留在乡下,那么几代人都难跨越阶层了。

如今在兴安岭,还有一个小学,可以供附近村子的小孩读到三年级,但等90年代后期,连这个小学都会没有,你留在村里的话,到时候自家小孩都没得书读,或者要走很远的路,到镇里去读。

教育、医疗等资源会逐渐集中到城市里,因此,进城是大势所趋。

高壮是他的好兄弟,他不能自己发达,却不管兄弟,得在社会腾飞之际,拉上兄弟一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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